網路行銷是加入在家工作後的基礎

網路行銷在網路上常常看到,但是要如何真正做到網路行銷?關鍵字廣告?也有很多人提到網路行銷是SEO?什麼是SEO?如何曝光?

先看看下面這個真實故事:
網路行銷的重點不是賣產品,而是推銷自己

·吉拉德:

我始終認為,行銷的要點不是賣產品,而是推銷自己。如果您給別人遞名片時想:「這是很愚蠢很難堪的事,那怎麼能給出去呢?」當然也就談不上成功了。

每次去餐廳吃飯,我給的小費都比別人多一點點,同時放上兩張名片。因為小費比別人的多,所以人家肯定要看看這個人是做什麼的,這個方法會讓更多的人知道我。

在體育場觀看比賽的時候也是推銷自己的好時機。有一次在體育 場,我利用人們歡呼的時候,把名片用力一撒,頓時,我的名片像天女散花般從天而降,紛紛揚揚,景像極為壯觀,惹得人們爭相搶看,彷彿我就是此刻最耀眼的體育明星。

讓我常常感到不可思議的是,有的推銷員回到家裡,甚至連妻子都不知道他是幹什麼的。這真是讓人不可思議,作為一個推銷員,只有讓更多的人知道您,您才能更快地成功。當越來越多的人看到您的名片後,用不了多久,在您面前將會有成千上百的客戶了。

作者簡介:喬·吉拉德連續12年被《吉斯尼世界記錄大全》評為世界零售第一。連續12年平均每天銷售6輛車 ——至今無人能破,被吉斯尼世界記錄譽為「世界最偉大的銷售員」——迄今唯一榮登汽車名人堂的銷售員。

   
從上面的真實故事可以看出銷售同品牌汽車的銷售人員比比皆是,為什麼他平均每天可以賣出六輛汽車至今無人能敵,理由很簡單,他無時無刻的不在推銷自己,讓更多的人認識他也清楚知道他銷售的汽車產品!喬·吉拉德發出去的名片最多,也發送的巧妙,自然容易引起注目的眼光,想當然爾銷售成功的機率大於一般汽車銷售員!

同樣的道理,網路行銷就是要做到無時無刻的推銷自己,讓潛在客戶看到你、認識你、清楚知道你賣的是什麼,這樣才有機會成交生意。

套用上面的推銷自己故事,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把網站或者部落格當作名片般的發送出去,這樣潛在客戶才能有跡可尋的找上你。

逢人發名片的模式的確是件苦差事,在馬路上這種情形屢見不鮮,這是絕對有效的方法,發送出去的名片越多,成交的機率也越高!什麼都不做只等著客戶會自動找上門,簡直是痴人說夢,因為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你想要中樂透也得出門買彩劵呀。

   
加入在家工作的經營,網路行銷絕對是必須鑽研的一門技巧與功夫,網路上的部落是24小時的工作沒有打烊的時間限制,搭配正確的行銷方法,不僅可以帶來可觀的陌生網路訪客,更可以隨著時間造就品牌效應。源源不斷的潛在訪客代表的就是滾滾的錢潮。

   
網路行銷管道說起來是包羅萬象,例如:YAHOO關鍵字廣告、 GOOGLE關鍵字廣告、新聞媒體置入性行銷、以及各大入口網站刊登廣告,以上廣告方式都是很不錯的行銷方法,但除了這些還有些什麼?

   
選擇加入一個具有發展潛力的終身事業經營,加上運用網路的便利性,充分善用網路所有的資源,努力的推銷自己,創造持續性收入將是一件輕而易舉的工作。

 

~~~~~~~~~~

在VEMMA真的沒有失敗的問題,只有時間的問題,以及你是不是真的"全心投入"~~~
加盟VEMMA簡單三步驟:
1.
輕鬆免費報名試用
2.
仔細看 E-mail 收到的信件內容,若未收到請確認垃圾信件夾
3.
仔細看VB網站及相關部落格內容和參與我們的線上學習聊天室及相關線上會議,主動聯繫,積極深入了解

這是富爸爸窮爸爸作者唯一推薦全自動進人系統~最嚮往的被動收入,免費試用全自動互助創業系統***
剛中文化,即將引爆華人商機,趕快先免費試用看看,反正不用錢,先搶先贏喔^^
全世界每一秒鐘都有人加入我們的行列!!~
機會稍縱即逝~請把握住這班已經啟動的成功列車!

辛苦工作的您,想不想擁有一套"讓錢自動流進來"系統幫你創造被動收入呢?

現在就可以立即開始,讓 Vemmabuilder 系統幫你賺錢!!

歡迎您立即免費試用90天喔^^!

加入試用後 ,請與我聯絡,讓我引導你如何使用自動賺錢系統!

至於決定權依然在你身上,龍哥決不過問或推銷的唷!

(因為龍哥真的不會推銷...)

SKYPEvemma888

e-mailvemma888@gmail.com

MSMestore119@yahoo.com.tw

電話:0931727735(亞太,服務時間:0900~2200)

           0929582688(威寶,服務時間:2000~2200)

vemmabuilder I vemma 果汁 I 碼 vemma I 直銷 vemma I 灣維碼 vemma I 美商 vemma I 美商維瑪 I 網路行銷 I 網路創業 I 在家工作 I 兼職 I 直銷 I 電子商務 I 財務自由 I 健康生活 I 創業商機 I 網路工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桂夫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